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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四个方面”推进乡村移风易俗

日期:2020-12-01 18:00:27 来源:隆林融媒体中心 作者:蒋明来 邓 姣 点击:0

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既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首位抓好建章立制。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虚荣攀比等不良风气,把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范围之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组织,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广大党员群众在红白喜事操办中自觉遵守报告、承诺和备案制度,自觉接受村红白理事会的领导和监督。建立移风易俗联席会议机制、上下联动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巡查机制以及严格追责机制,把规矩立起来、把市场管起来,更把常态长效建起来。

二是贯穿始终抓好宣传教育。结合乡村特点,抓好宣传教育,以民间歌舞、地方戏曲、山歌小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让群众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增强群众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广泛开展写家风、晒家训活动,引导群众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通过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开通“村村通”广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把解决物质贫困与改变行为陋习结合起来,形成文明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是注重导向抓好示范引领。各乡村将移风易俗纳入年度“文明户”评选重要依据,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好邻居”“好婆媳”“好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总结挖掘部分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通过发挥道德模范榜样的导向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宣传移风易俗,带头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它事不办”的做法,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引领者和推动者,成为树立农村新风正气的典范。要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的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四是着眼推进抓好问题整改。探索推行 “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包村屯、一包三年不变”工作机制,形成县、镇、村、屯四级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农村移风易俗综合整治工作格局。要设立曝光平台,把确实存在的不良风俗、陈规陋习等不文明现象不定期曝光,邀请村里有声望的老党员、老教师对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评议,找准问题、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对症下药。要抓好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好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和公开移风易俗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针对婚丧大办、聚众赌博等丑陋现象,采取群众举报、调查核实、教育转化等办法,进行综合整治,确保移风易俗工作落实落地。

树立文明新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下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深入抓好移风易俗工作,不断“除陋习、树新风”,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生活化,全面倡导移风易俗,让文明乡风吹遍乡村的各个角落。

(编辑: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