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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级办公场所“牌子满墙”恐助长形式主义问题的几点建议

日期:2020-11-18 09:16:15 来源:隆林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冬国 点击:0

一、一项创建挂一块牌,牌子挂满墙

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作为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位于落实党和政府决策部署的末端。这最后一公里确成为了挂牌的最前沿,特别表现在沿路及贫困村镇这些检查较多的村,这类村迎接各类检查较多,因此也成为各部门关注的“焦点”,以隆或镇滴岩村为例,村部大门就悬挂了共有16块牌子,这也仅是因为地方有限,部分已经被收纳的还有“青少年之家”、“扫黄打非工作站”、“三农金融服务室”、“新家庭文化屋”等,屋内的墙上更是挂满了各项规章制度,“牌子满墙”也是实至名归。

“基层牌子挂满墙”现象并非个例,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创建儿童之家工作从16年开始至今,每年都是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每年都要求收集各类创建材料,实际上的儿童之家难以正常投入使用,更多的是由乡镇开展此项工作,类似的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等本可以整合在一起,既服务了群众也整合了资源,乡镇街道、社区的办公场地本来就捉襟见拙,场地不大办公空间还小,因为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腾出空间,浪费了很多公共资源。上级部门要求基层单位挂牌,初衷是压实基层工作责任,但如今牌子泛滥,根本上是“留痕主义”作祟。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块块牌子最终都成了形式主义的线,来穿基层这个针眼。很多上级部门都希望通过“挂牌”来体现自己的工作,在观感上,牌子在,“阵地”就在,牌子上墙了,工作就沉下去了。如果说,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围着牌子转也就罢了,但现实往往是“一挂了之”,平常不闻不问,到了检查考核时“按牌索骥”。既留了“痕”也留了“绩”,即便基层单位的工作实效堪忧,那跟自己也没有了关系。如此这般,实在害人害己。倘若基层干部的精力被如此空耗,干实事的时间必然会变少。而老百姓的事情办不好,挂这么多牌子反而成了讽刺。

二、挂牌成为绩效评价项目,牌子越挂越多

“挂这个有什么用?”这是村里面领取挂牌任务时经常会说到的话。一些部门、上级单位下发牌子、宣传材料后都以“绩效挂钩”为要求,让各村悬挂在村部门口,但在收到各村的图片后便不了了之,久而久之牌子就挂满了墙。这种政绩式的挂牌,导致乡镇街道、社区仿佛拥有各种职能,但是实际上各街道、社区除了挂牌外,并未得到任何后期的指导及培训,空有一身名头,却缺乏使用技巧。牌子越挂越多,实际工作确没有得到落实,不但责任繁重,还受到群众诟病。

其实,基层挂牌的原则应是服务性与实用性。每个牌子都代表着一类事务,挂牌后,基层干部能否承担起相应的工作事务、能否方便群众办事才更重要。倘若牌子挂起来了,可具体问题不能办,相关政策不精通,甚至没有经办权,这样的牌子只能沦为摆设。

随着简政放权政策的推进,上级部门权力需要下移,但是业务培训工作不到位、基层部分干部服务意识不足,导致了部分地方出现抓工作浮于表面,靠做牌子来应付检查的工作作风。典型的“一挂了之”,明面上成立了多少个乡村服务所、工作站,实际上很多都只是有名无实。各种挂牌机构都沦为上级检查年终绩效的清单而已,脱离了实际使用价值。

三、机构和牌子繁多,群众办事容易混淆

通过隆或镇滴岩村的上墙可以看到,一个村支部里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劳动服务、信访、文明实践、食品药品监管、残疾、退伍军人服务以及金融。各种各样的职能汇集一身,但实际上村里根本无法满足其承载的各项责任,面对群众的咨询和询问村部更多的只能是要求群众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解决,久而久之群众难免觉得村委牌子挂满墙,可是却没有真正服务百姓的,这样的设置看起来美,尝起来苦、摸起来软、禁不起推敲,最终成为一种形式和摆设。

四、对策与建议

(一)把握三个原则。要按照“规范有序、务实管用、厉行节俭”的原则,通过指定相关制度进行刚性约束,为村(社区)根治制度牌匾乱象提供政策支撑。一是规范有序。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引导村(社区)聚焦主责主业,对不实用、不适用的制度牌匾坚决清理,做到制度牌匾悬挂规范有序、风格统一,实现制度精简、服务不减,牌匾精简、功能不偏。二是务实管用。以“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为工作遵循,坚持一室多用、通岗通办,不单独设置村(社区)干部办公室,干部日常办公集中在党群服务大厅,村(社区)80%以上的公共服务资源、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要。三是厉行节俭。严格落实中央和区市县的相关规定,充分尊重基层意见,坚持节俭办事,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严禁大拆大建,避免因拆旧换新变相增加基层负担。

(二)抓好两个结合。制度牌匾清理工作是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在推进过程中坚持抓好两个结合,务求标本兼治、落实见效。一是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把制度牌匾清理与建立行政事务进村(社区)准入制度同步推进,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明确村(社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对不属于村(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严格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得将工作下沉变成办公室下沉,坚决杜绝借挂牌转移工作责任的形式主义问题。二是与改进考核考评工作相结合。将创建达标活动一并纳入清理范围,明确规定不得以迎检、考核、评先评优等任何理由要求村(社区)成立机构、加挂制度牌匾,并作为考核评价村(社区)工作成效的依据。

(三)突出一个中心。重点突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在党群服务中心大门口只悬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合作社、村综合服务中心等5块大牌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劳动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各种延伸派驻机构,一律使用集合式门牌在相对应的功能室门口进行集中悬挂。

(编辑: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