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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
为隆重纪念隆林各族自治县成立75周年,全面展现自治县2023年以来隆林的秀美山水、多彩民族文化和新时代奋进风貌,经自治县党委同意,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牵头,编纂出版隆林各族自治县成立75周年文艺作品集《醉美隆林》。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原创文学、摄影、美术作品,诚邀广大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踊跃投稿,以文字、影像、丹青礼赞隆林,共同打造县庆精品文化典籍。
一、征稿主题
作品紧扣“岁月如歌、山川如画、风情如诗、民生如暖、奋进如潮”五大篇章主线,立足隆林本土,聚焦隆林历史变迁、自然生态、民族风情、民生福祉、乡村振兴、城乡发展等内容,厚植家国情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动展现隆林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一心、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
二、征稿类别与要求
(一)文学类
1.岁月如歌(历史回望篇):报告文学、纪实散文、回忆散文、主题诗歌。聚焦自治县发展历程、重大事件、标志性建设成果,以亲历视角记录城乡蝶变,致敬一代代隆林建设者。
2.山川如画(自然生态篇):写景散文、行走游记、生态散文。可书写金钟山、冷水河、天生桥、万峰湖、革步湾等山水风物,记录隆林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实践与生态之美。
3.风情如诗(民族文化篇):风情散文、人物特写、民间文学。记录苗、彝、仡佬、壮、汉等各族节庆习俗、非遗技艺、传统礼仪、民间传说,讲述非遗传承人守艺传艺故事。
4.民生如暖(幸福生活篇):纪实散文、人物专访、随笔杂记。围绕教育、医疗、养老、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领域,讲述基层人物故事,反映各族群众生活变迁与幸福图景。
5.奋进如潮(时代新貌篇):报告文学、纪实散文、主题诗歌。聚焦特色产业、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基层治理等,讴歌新时代隆林高质量发展崭新成就。
篇幅要求:
1.散文(纪实、写景、回忆、风情散文、随笔杂记等):3500字以内;报告文学:8000字以内;人物专访、人物特写、民间故事:3500字以内;诗歌(含组诗):40行以内。
2.文学稿件要求原创,情感真挚,叙事流畅,史实准确。
(二)摄影类
1.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3—5张)。题材对应五大篇章:历史老照片、城乡新旧对比、自然风光、民族节庆、非遗技艺、民生场景、产业项目、城乡建设新貌等。
2.作品为JPG格式高清电子原图,单张文件不小于2MB;可做适度光影调色,不得合成篡改画面内容。每张(组)照片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拍摄时间、地点、表现主题、画面人物背景等)。
(三)美术类
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等原创美术作品。题材涵盖隆林历史场景、山水风光、民族人物、民俗群像、民生场景、城乡时代新貌。提交高清扫描或拍摄电子图,附作品简介;入选后按需提供原作,供排版校对使用。
三、征稿对象
全县各族作家、摄影师、美术创作者、民间文艺爱好者;区内外关心支持隆林文化建设的文艺创作者、文史研究者;曾在隆林工作、学习、生活过的各界人士等。
四、作品基本要求
(一)作品要求原创,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刊发。严禁抄袭、剽窃,严禁AI生成内容冒充原创;不得侵犯第三人肖像权、著作权等权益,如产生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内容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尊重民族历史、民俗文化,严守民族政策;史实准确,积极健康,无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内容。
(三)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投送多个篇章栏目。
五、征稿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稿方式
(一)文学作品:Word文档,文末标注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身份证号码、简短作者简介(100字以内);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篇章名称+作品体裁+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例:风情如诗+散文+苗族跳坡节+张三。
(二)摄影、美术作品:图片文件名标注“作品标题+拍摄或创作地点+作者”,配套文字说明的Word文档一并提交。
(三)投稿要求:本次征稿文学作品只接收电子稿件,不接收纸质原稿。摄影和美术作品可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发到指定投稿邮箱,也可以刻录后寄送自治县文联办公室。投稿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街230号(人民会场后面科技楼三楼文联办公室),邮编:533400;投稿邮箱:zmll2026@163.com;咨询联系人:李鸣福,联系电话:8203263或18977640199。
七、作品评审与选用
(一)由编委会组织县内外文学、美术、摄影、民族史学专家组成评审组,分栏目择优选用。
(二)入选作品将编入隆林各族自治县成立75周年文艺作品集《醉美隆林》。编委会有权根据全书整体编排需要,对入选文稿、图片进行文字精简、裁剪、配图。
(三)未入选稿件不再逐一回复,电子稿由编辑部存档,不予退回,请作者自行保留原稿。
八、著作权、稿酬及荣誉
(一)凡投稿,即视为作者授权《醉美隆林》编委会拥有该作品在本书出版、县庆宣传、公益展览、媒体摘登等非商业性使用权,使用时注明作者姓名;作者保留作品著作权。
(二)作品一经采用,按出版社标准支付稿酬,佳作择优在《金钟山》刊发。
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