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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日期:2026-08-25 17:56:52 来源:隆林融媒体中心 作者: 点击:0

尊敬的幼儿家长朋友

您好!免费学前教育是国家重要的惠民举措,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牵动着千万家庭的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免标准:按照《关于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收费20243号)规定,执行全免除,不包括伙食费等其他费用。

(二)民办幼儿园收费:参照我县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不包括伙食费等其他费用。超出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家长收取。

三、温馨提示

(一)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暂停收取秋季学期学前一年适龄儿童保育教育费,待财政补助到位后,方可向适龄幼儿家长收取差额部分。

(二)为保障入园幼儿享受国家政策,请家长携带适龄幼儿到县域内公办幼儿园和具有合法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报名就读,确保录入学籍,享受免费政策。若家长选择携带适龄幼儿到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要仔细查验该园是否具有自治县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确认是否有效。若选择无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幼儿享受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权力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请家长务必谨慎选择。

若您对政策有疑问,可咨询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基教股,咨询电话:0776—8203028。


隆林各族自治县2026年秋季学期公、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一览表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