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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员领航法治实践 专家智慧守护绿水青山——隆林法院天生桥法庭以专业力量绘就生态司法新画卷
7月7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天生桥人民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获自治区高院通报表扬,获评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法学咨询专家,法庭负责人班桂莲与同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法官韦秀梅,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卓越的实务能力,带领团队将法学智慧深度融入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创新构建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成为广西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先锋样板。
专业筑基,锻造生态司法“智治引擎”。依托中国法学会会员的学术资源与法学咨询专家的智库优势,天生桥法庭团队立足审判实践,构建起系统化、专业化的环境司法制度体系。牵头制定30余项创新制度,涵盖环境资源多元解纷、公益诉讼监督、古茶树司法保护等领域,并发布广西首个古茶树司法保护令,为生态资源保护提供制度支撑。
在审判机制创新上,团队组建跨刑事、民事、行政领域的“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单元,集中审理隆林全域环境资源案件,自2022年以来高效审结235件,实现案件办理“零错案、零信访”。同时,通过设立水上巡回法庭、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示范点等立体化司法阵地,强化对万峰湖流域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等行为的精准打击,将法学理论转化为生态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
协同共治,构建多元解纷“生态联盟”。该法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新建立“1+N”生态司法联动机制,推动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生态保护合力。法庭与公安、环保、林业等10余个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执法司法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实时共享;通过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组建特邀调解队伍,构建“专业审判+多元调解”纠纷化解模式,将大量环境资源矛盾化解在基层。
此外,法庭主导签订《生态司法修复框架协议》,打通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的衔接壁垒,推动“惩治犯罪、生态修复、社会治理”三位一体司法实践,实现生态环境损害从“被动修复”向“主动保护”的转变。
法治浸润,传播生态司法“先锋强音”。该法庭创新打造送法“进湖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普法品牌,以巡回审判为载体,选取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将晦涩的法学理论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法治教育内容。三年来,累计开展普法活动30余场,覆盖群众超万人次。在宣传形式上,团队以干警成长故事为蓝本创作的微视频《初心》,荣获第十一届“金法槌奖”微视频类二等奖及全区法院“三微”大赛一等奖,生动展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同时,法庭干警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区清理、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将法治宣传与生态实践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与生态保护参与感。
隆林法院天生桥法庭以中国法学会会员的专业担当和法学咨询专家的智慧赋能,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开拓创新,为守护绿水青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彰显新时代法治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编辑: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