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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业主的一封信
广大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业主:
国庆假期临近,文化旅游消费旺季将至。为营造一流的文化旅游环境,维护隆林“活的少数民族博物馆”县城旅游品牌形象,彰显“五彩隆林”民族文化,让广大游客在隆林“顺心行、安心住、放心食、舒心游、称心购、开心娱”,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以文化软实力提升县城竞争力,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守法经营是行业发展的前提。各经营企业(单位)要严格遵守文化和旅游行业各项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文化经营场所和电竞酒店严禁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严禁无证营业性演出、剧本娱乐活动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严禁出版、印刷(复制)含有色情、暴力、邪教、迷信等违法内容的出版物。体育经营场所严禁非法开展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旅游企业严禁发布虚假广告,严禁向消费者宣传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强迫游客消费及使用无旅游资质车等违法行为。
二、安全经营,杜绝安全事故安全经营是行业发展的底线。各经营企业(单位)业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文化经营场所严禁消防应急通道阻塞,严防易燃易爆物品堆积,加强消防器材设备日常检查与维护。体育经营场所严格实施安全管理措施,游泳场馆严禁救生员、培训员无证上岗。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旅游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游乐旅游项目安全保障,合理规划产品和线路,严禁私设旅游景点,加强旅游餐饮、交通出行等安全管理,保障游客身心安全。
三、文明经营,捍卫隆林形象文明经营是行业发展的土壤。各经营企业(单位)要秉承“来者是客、以客为本”的理念,提供文明、热情、规范、周到的文化旅游服务。文化体育经营场所要严格明码标价,不诱骗消费、不强买强卖,要保持良好的公共环境,非吸烟区禁止吸烟,严禁“黄赌毒”。旅游企业要提高文明旅游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文明隆林形象。
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