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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秩序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县涉矿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通告
为整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县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秩序整顿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涉矿违法犯罪活动,隆林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秩序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矿产秩序整顿办)发布举报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实施采矿的行为。
(二)持证矿山越界勘查、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试采,越界采矿、破坏性采矿、违法转让、违法用地用林等涉矿违法犯罪行为。
(三)各类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治理、生态修复、土地整治、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项目违规处置矿产资源实施违法勘查采矿的行为。
(三)打着“农家乐”、“农庄”等旗号设置矿产品非法收购(转运)点,非法收购(转运)矿产品的行为。
(四)在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林地)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出租、转让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林地)供他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可直接到县矿产秩序整顿办上门或来信举报,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县龙山街17号),邮编533400。
(二)举报电话:0776-8202259。
(三)电子邮箱:llguotu@163.com。我们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隆林各族自治县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秩序
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