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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6-29 10:05:11 来源:广西隆林网 作者: 点击:0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隆林各族自治县党委(以下简称“自治县党委”)进行了巡视。8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自治县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推进巡视整改

自治县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反馈会等精神,并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专题分析会等,对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推进。高质量组织召开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视反馈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党委常委会16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筹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县党委书记和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党委班子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逐月倒排整改工期,建立“一周一调度一报告”工作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整改落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制定了85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同步研究制定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整改方案,一并推进整改。建立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督促检查,对牵头部门及各乡(镇)责任落实、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等情况开展了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实地督导。

(四)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靶向施治和举一反三并举,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以制度规范的形式巩固下来,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截至目前,已制定完善17项制度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实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牢牢把握巡视整改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狠抓整改落实

自治县党委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期盼、事业发展所需,聚焦巡视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制定的8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83条,完成率为97.65%,剩余2项整改任务持续推进。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统筹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学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足,推动绿色发展存在明显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推动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定,及时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等议题。二是落实县四家班子领导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三是组织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自觉及时跟进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具体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四是将理论学习纳入年度意识形态专项督导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通报督促整改。五是制定出台隆林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战略部署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2023年隆林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地表水国控断面隆林万峰湖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第7位,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地块利用率100%。

(2)针对“对‘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要求领会不深、落实不坚决”问题。一是加强研究部署,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二是扎实履行生态保护职责,齐心协力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落实,完成了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德峨镇和德峨镇三冲村、者保乡同福村分别获得第二批自治区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示范村荣誉称号。万峰湖水质常年保持在三类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合格率100%,土壤安全利用率100%,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6.2%。三是组织力量对万峰湖生态环境进行了常态化监管,加强水上联合执法,共同保护万峰湖水资源、渔业资源和湖岸生态环境资源,改善渔区人居环境。四是开展了“三清两改一提升”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行动,并统筹资金投入,对农村垃圾处理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目前,全县农村垃圾处理覆盖率达96%。

(3)针对“推动绿色发展转型不力”问题。一是加强与周边县区经验交流,积极推动农文旅绿色生态转型发展,推动节庆活动与三省(区)文化交汇相融合。二是升级举办了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积极对外推广隆林。先后举办了彝族“火把节”、仡佬族“尝新节”以及苗族“跳坡节”等民俗文化活动,积极融入万峰湖大旅游发展圈,不断打响民族特色品牌。三是结合实际对文旅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开发利用。目前,万峰湖革步湾低碳绿色渔业及风情小镇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完成总体规划,民宿改造工作正在推进。成立黔桂滇万峰湖渔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万峰鱼”商标,大力发展湖面生态渔业和旅游业。四是积极打造民族风情特色旅游产业,推动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隆林三冲缘高山茶园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隆林壮族三层楼服饰制作技艺传承基地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五是优化产业结构,引进铝深加工项目落地建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走绿色发展道路。从源头管控遏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盲目发展,加强工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新能源项目。2023年全县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同比下降2%,完成百色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的目标任务。

2关于“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针对“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的责任扛得不牢”问题。一是压实管水“三个责任”,明确县级和乡(镇)主体责任、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以及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形成县乡村三级管水格局。二是推进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强化日常运行管理。新建农村供水工程42处,项目受益覆盖周边4万余人。开发了乡村管水员公益性岗位并落实了村屯级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人,履行日常管护职责。三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管控,落实动态监测,组织排查农村供水设施,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发现缺水问题并予以解决。四是开展了2期农村饮水安全业务培训和常态化宣传,提升了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五是对全县1600余个供水工程水质采样检测,合格率达100%。完成了666座人饮水柜加盖工程,饮用水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5)针对“产业项目谋划推动不力”问题。一是加强产业项目排查整改,对全县2013年以来实施的产业发展经营性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产业项目,大力发展蛋鸭、黑猪、肉牛等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加强黄金百香果脱贫奔康产业园管理,采取了分片管理、因需轮作、加强技术指导培训等方式提高园区效益,逐步摆脱连年亏损严重状态。四是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建设,选择了有龙头企业带动的生猪养殖项目进行实施,发挥联农带农效益。

(6)针对“民族特色文化传承保护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编制保护与发展规划,明确传统村落重点保护方向。统筹资金投入,完善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通过非遗进乡村、进社区、民族文化戏曲展演等方式,营造了保护和传承非遗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考核评比,确定了一批市县级非遗传承人,确保非遗传承“后继有人”。四是升级举办了彝族“火把节”、原生态民族歌舞展演、“尝新欢歌”桂滇黔非物质文化遗产歌舞文艺晚会等系列民族节庆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活的少数民族博物馆”品牌效应。

(7)针对“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滞后”问题。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并常态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开展排查化解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在乡村治理工作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推进“两制一化”试点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三是全天候安排特警、民警上街巡逻,及时处置警情,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命案发生。四是通过法治宣传进校园、进村屯、进社区、进机关、进宗教场所等形式,加大命案防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五是压实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落实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打造标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全力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六是全力做好禁毒综合治理,全覆盖排查在册吸毒人员动态信息,并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组织警力深入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清查整治。开展毒驾整治行动,排查过往重点车辆,并进行发检、尿检,均未发现涉毒违法行为。开展禁毒“清源断流”专项整治行动,破获了一批涉毒刑事案件。七是以青少年学生为预防重点,加强禁毒宣传,并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宣传作用,营造社会良好氛围。2023年7月,自治区禁毒委宣布取消隆林2022年度毒品问题严重预警通告。

3关于“围绕农产品主产区建设谋划产业发展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针对“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并持续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二是大力推进跨省调剂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入库备案,开展耕地恢复整改和永久基本农田疑似流出整改,完成了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承诺举证任务。三是完成527个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的外业举证,判定为违法占用耕地222.01亩。截至目前,剩余未完成整改耕地46.95亩(基本农田10.13亩)。四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考评制等制度,开展耕地撂荒专项治理,对耕地情况再摸底再核查,并采取“长牙齿”硬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目前已完成撂荒地治理3035.011亩。五是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并足额向耕地群众发放了耕地补贴。

(9)针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少,推动规模化生产不力”问题。一是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共有2家农民合作社获评为自治区级合作社示范社,5家种植养殖企业获评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个产业示范区获评为四星级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二是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2023年新增了11个绿色食品和“圳品”,4个农产品品牌和农业企业品牌企业进入自治区农业品牌目录;开展了15次特色农产品宣传展销活动,有效提升本地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制定出台隆林“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等方案,推进深圳罗湖·隆林协作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孵化园建设及运营,大力发展农产品、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引进了2家农业龙头企业,加快现代化生态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提升畜禽产业水平。五是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和陆基设施渔业,与有关企业达成投资协议,推进渔业发展。六是强化统筹调度,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部分县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同比上年度取得较好成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还有短板”方面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0)针对“县委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有差距”问题。一是带头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3次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并通报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廉洁意识。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巡察发现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7个单位开展了整改督查,并对21个县直单位进行了抽查。同时,结合去年以来开展的3轮常规巡察,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巡察重点内容,持续推动部门履职到位。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机制,进行了年度工作述责述廉。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问题,约谈提醒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11)针对“县委对‘一把手’监督不力”问题。一是利用“三谈一访”将监督关口前移,全覆盖开展了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谈话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二是落实党委主要领导“一把手廉政季课堂”制度,加强日常教育,持续筑牢廉洁思想防线。2023年以来,开展了5期廉政季课堂,各级领导干部900余人次接受廉政教育。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常态化列席了部门党组会、班子会,监督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防止“一言堂”“一支笔”专横独断行为。

(12)针对“县委对清廉隆林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研究出台了全面深化清廉隆林建设相关方案。二是专题研究部署,推动清廉隆林建设走深走实。2023年以来,召开3次常委会、3次清廉工作领导小组会,协调解决“五清”“八单元”建设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打造了清廉单元示范点24个。三是加强对清廉隆林建设工作的宣传,采取了在人员密集地段投放宣传广告及设置固定宣传栏、在单位院落走廊等显眼位置投放宣传标语、在网络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清廉隆林建设的做法及成效等方式,积极营造清廉隆林建设的氛围。

(13)针对“巡察质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要求。二是结合第三第四第五轮巡察及巡察整改工作的开展,积极落实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的贯通融合协作配合机制,在共享监督资源、形成巡察合力、提高巡察水平、推动整改落实等方面通力合作,共同服务党委巡察。三是制定了巡察整改联审联督联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先后对第二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联合督查,对第四轮整改进行了方案联审和业务培训,对第一第二轮整改成效进行了联合评估。四是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任务推进缓慢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提高整改重要性认识。五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以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范围,倒逼责任落实。

5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针对“政治监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监督工作机制,每季度聚焦中央、自治区、市委和自治县党委部署要求,围绕部门抓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23年以来,开展了5次政治监督和1次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二是结合每季度政治监督,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纳入重点检查清单,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整改,提高各级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和议事决策的规范性。

(15)针对“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扎牢了“不能腐”的笼子。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了“不想腐”的自觉。二是加强部门联动,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频发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并严查酒驾醉驾背后请托事项、利益往来等“四风”问题。三是落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通过印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涉及部门整改落实等方式,进一步释放了严明党纪国法的强烈信号。

(16)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学习和以案代训,加强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把关工作,提升了办案人员执纪执法的综合能力素质。二是严格按照执纪执法程序要求,确保问题查深查透、定性准确并依据相关条例给予恰当处分,杜绝了畸轻畸重、偏轻偏软现象。三是组织开展了案件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事实、定性、程序、管理、处分等方面内容。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完成了整改,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四是针对套取专项经费问题,已对涉及人员作出处置,并督促涉事单位规范财务管理。

(17)针对“压紧压实派驻机构责任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通过座谈会传达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并分析派驻机构工作现状,指导厘清职能职责边界,压实做好派驻监督的责任意识。二是开展综合素质能力业务培训,加强对派驻监督业务的学习,并落实片区协作机制,组织派驻机构人员参与案件调查,提高监督水平。三是强化日常督促,经常性调度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常态化参加部门“三重一大”会议,监督讨论决定重要事项过程,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治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8)针对“县委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违规报销、收受礼金等行为屡禁不止;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部分干部精神状态欠佳”问题。一是党委专题抓落实,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强化日常提醒,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发送廉洁短信,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有力震慑。四是结合党委巡察监督,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及时发现了相关问题线索。五是开展廉政教育,通报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利用了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持续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六是强化用人导向,狠抓干部队伍建设。2023年8月以来,先后给予一批干部职级晋升、提拔使用和交流轮岗,并对巡察发现个别“躺平式”干部予以免职处理。

7关于“重要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9)针对“县委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工程项目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高压态势。二是加强工程项目领域源头监管,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对政府投资程序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加强学习,规范项目管理意识,防止违反程序规定的现象发生。三是对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相关手续问题,采取分类施策、分级推进,逐步完善。组织核查多付工程款现象,多付部分将在后续审计结算中相应核减。

(20)针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一是对乡(镇)及县直部门开展了财务专项清查行动,并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加强整改。二是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对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土地出让及土地指标交易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挤占的专款。截至目前,已化解挤占各项专款总额的31.31%。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力度催缴企业欠款。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引领促干部队伍持续优化发展作用不突出”方面

8关于“县委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1)针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一是党委常委班子按要求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有辣味”。二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基层党建“四不两直”工作,将县处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纳入检查范围。自2023年10月以来,常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127次。

(22)针对“推动决策落实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2.56%,重点龙头企业等农业产业均有新增,“积分制、清单制”覆盖率排名全市第一。二是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委乐至革步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者浪至革步公路、城东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实施完成,城市功能不断趋于完善。三是扎实推进园区建设,园区工业主导地位日益突显。铝镁合金线材及铜包铝线材产能增至18万吨,进一步夯实了全国重要的生产基地基础。四是扎实推进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围绕“三升两去三消减”目标,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研究解决问题343个。2023年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9%,高于全国全区全市平均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3%,新增“四上”企业24家,开工项目32个,竣工项目37个。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短板弱项较为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3)针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了2期干部考察队伍业务培训,为把好选人用人关奠定基础。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加强部门联合政审,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总体情况。同时,对“带病提拔”问题深入剖析,并制定了精准识别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自2023年8月至今,共开展了13次人事考察,涉及221名干部,对部分政审存在严重问题的干部取消纳入人事方案。三是及时追回原国企负责人在隆林工作期间领取的工资待遇,并对考核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将处分影响期内人员聘用为国企负责人问题作为典型事例,列入组织部门2023年巡视整改典型事例分析会讨论内容,进行原因剖析,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4)针对“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重视不足,存在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未交流情况”问题。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及时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10年应交流未交流的情况。二是制定人事调整方案,对应交流未交流轮岗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

10关于“基层党建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5)针对“整治软弱涣散(后进)村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成立调研工作组,开展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排查,确定了16个村为重点整改对象,并明确常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双联双包”联系任务,推动落实“八个一”整改措施。二是将软弱涣散(后进)村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四不两直”交叉调研督导重点内容,全覆盖实地督查指导问题整改。三是开展软弱涣散(后进)村整改“回头看”,对照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核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26)针对“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监督不力”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重预审”制度,对入党材料进行全面“体检”。同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发展党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过硬。二是落实党委常委班子成员担任联系点党支部发展党员指导员制度,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成效明显。三是联合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并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复盘分析,提升了党务工作者党建实务操作能力。四是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四不两直”督查范围,并对发现的不足问题督促整改完成。五是开展党员档案材料抽查和档案管理业务指导,逐步达到统一规范的要求。六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对前两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目前,累计自查765份党员材料,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

(27)针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力度不足”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百色市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空缺需补齐的16名村党组织书记完成备案管理。二是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综合排名,每月对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评优评先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三是常态化开展每季度村党组织书记“拉练”活动,全面提升“领头雁”在基层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四是持续做好发展党员“扩源提质”行动,充分发掘有学历、有专业知识的年轻群众充实到发展党员源头队伍信息库,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截至2023年底,已统计入库1033人,新发展农村党员125名。五是实施农村党员培训工程、创业带富工程,开展结对联系帮扶活动,由各行政村(社区)的党员致富能手与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发展种植养殖及特色加工产业,逐步实现增收。六是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选派了15名优秀村“两委”干部参加中专大专学历提升计划,逐步提高能力素质。七是强化基层党组织业务培训,出台促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奖励办法,指导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提升“造血”功能。全县180个行政村(社区)完成了年度收益目标任务。

(四)“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巡视巡察和督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11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8)针对“县委政治敏锐性不够,对抓好巡视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党组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违’问题至今依然突出”问题。一是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巡视整改相关要求,并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抓好整改作出部署。二是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13名责任县领导按照分工,积极深入分管领域,统筹推动20个牵头单位具体抓落实,定期汇报汇总整改进度。先后16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扎实有效推进。三是政府党组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先后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压实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筑牢廉洁防线。四是通过强化日常宣传、常态化巡查、严格执法等措施,持续打击违法建筑“新冒点”,逐步化解“两违”历史遗留问题。

12关于“履行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9)针对“纪检监察机构对整改工作盯得不够紧,日常监督推进整改不够有力;组织部门结合整改工作考核评估干部不足”问题。一是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入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内容,共开展了5次监督检查,以问题整改助推部门工作成效提升。二是将本轮巡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3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于12月底完成了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同时,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对本级巡察发现工作不认真负责的领导干部作出了免职处理。

13关于“持续抓整改韧性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0)针对“县委以点带面推动整改不足,有些问题改而又犯;对整改成果巩固不到位,有些问题出现反弹”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定期听取纪委监委、巡视巡察工作汇报。开展政治监督,约谈提醒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结合党委巡察工作的开展,重点了解被巡党组织“一把手”履职用权和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加强巡察监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开展财务监督检查,重点关注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涉农资金发放、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内容。督促单位落实整改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经费开支审核审批流程,防止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反弹。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总体来看,自治县党委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仍需继续巩固提升。

(一)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作为锤炼党性、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持续深入抓整改,确保整改彻底到位,整改成果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立足“当下改”的措施和“长久立”的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巩固现有整改成果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结合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发生根源,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政治的高度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不断堵塞制度漏洞,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防止问题改了又犯、边改边犯,真正使巡视整改成为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过程。

(三)持续压实责任,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彻底到位。本轮巡视整改中,还存在少部分具体反馈问题仅完成集中整改期制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尚未彻底整改完成。在后续整改中,自治县党委将继续扛紧整改主体责任,压实责任县领导、牵头部门责任,统筹人力物力资源,紧盯问题不放松,细化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彻底完成,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四)以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县党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对照反馈问题,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将整改成果运用到全县各方面工作当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全面推动隆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6—8202180;通信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权社区民权路200号;邮编:533400;电子邮箱:llxwb2180@163.com。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