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潘顺丹到德峨开展《隆林各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宣讲
日期:2024-05-22 17:37:21
来源:隆林融媒体中心
作者:陆宗正
点击:0次
《隆林各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切实加强古茶树保护力度,促进古茶树资源合理开发利用,5月22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顺丹到德峨镇八科村团石屯开展《隆林各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宣讲。
宣讲中,潘顺丹与群众围坐一起,现场讲解“为什么要立法保护古茶树”“怎么保护”“怎么开发利用”“法律责任是什么”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系统解读和深入阐释,为贯彻执行好《条例》提供指导和启发。
参会人员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意义,并就如何细化古茶树保护相关措施及促进茶产业的绿色生态发展踊跃发言。相关人员还为群众答疑解惑。
编辑:韦晓洁
下一篇:自治县领导到隆林第五中学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