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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1集体、1个人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
日期:2024-02-23 10:03:55
来源:隆林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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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推进会暨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南宁召开,全区表彰了200个单位和299名个人。其中,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鹤城新区社区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新州镇卫生院医生郭明同志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至此,我县已有2个集体获得全国模范集体表彰,5名个人获得全国模范个人表彰,3个集体获得自治区模范集体表彰,3名个人获得自治区模范个人表彰。
编辑: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