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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致全县各族选民的一封信

日期:2021-07-22 12:04:23 来源:隆林融媒体中心 作者: 点击:0

各位选民:

我县和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我县在经济社会和民主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与全国、全区、全市一道如期实现脱贫摘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县各族人民正满怀信心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进行的。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这次换届选举是全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积极参加、依法参与、认真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是各族选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尊重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各位选民,这次换届选举县乡同步进行,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21年7月8日,按照选举法规定:县乡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即6月18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每一选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都不能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由县乡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即6月23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即7月1日前公布。选举时,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选举一级代表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严格依法选举,就是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每位选民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县、乡人大代表。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县乡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中央“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以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为警示,切实预防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和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境内外一切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确保我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此致

敬礼!

 

隆林各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