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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为70周年县庆营造和谐有序的民族融合环境

日期:2022-11-16 11:45:50 来源:隆林融媒体中心 作者:黄桦 点击:0

作为百色革命老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近年来,隆林各族自治县凝聚苗、彝、仡佬、壮、汉等各族群众力量,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有序开展,为庆祝70周年县庆营造和谐有序的民族融合环境。“十三五”期间隆林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国家卫生县城、自治区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推动民族团结从提高政治站位开始。一直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制定了《隆林各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推行批量调整干部中,实行没有少数民族干部不上会,没有少数民族干部党委常委会不讨论的“两个不”工作办法,打破常规,大胆使用,为少数民族干部健康成长铺筑“快车道”。

教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重要的途径之一。隆林在学生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校园内注入更多的民族元素。比如,隆林新州第三小学根据地域历史文化特点,创新少数民族学生育人模式,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被自治区文化厅授予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隆林壮族山歌传承基地。

同时为保障少数民族困难学生上得起学,全县各中小学共开设了20个民族班,每年财政补助经费达119.48万元,品学兼优的困难少数民族学生每年扶持资金达100万元,通过多举措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深度融入教育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在推动民族团结事业不断迈进的过程中,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隆林积极组织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各中小学校等分别开展学习“全国优秀法官”黄登林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把他始终牢记使命,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优秀品质,传达给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在全县迅速掀起了学先进,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热潮。还把创建工作与“平安隆林”“法治隆林”“创建全区文明城市”等有机结合。近年来,共打造了6个精品示范单位,其中德峨常么小学获得自治区级第四批示范单位。

不止是铸牢思想教育基础,隆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从全社会、全方面、全要素推进,认真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鹤城新区易地扶贫安置点建立了乡愁记忆馆,延续搬迁各民族群众的民族习俗。同时还组建了壮族八音、民族山歌、广场舞等文艺队,组织各民族群众开展活动,增进各民族常态化交往交流交融。2022年以来,社区党委组织各类民族活动5场次,参与群众2000余人次。

执行民族政策更是奠定民族团结的法治基础。隆林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滇、黔、桂三省(区)交界处,在中国东盟一轴两翼经济发展战略中,起到连接云南、贵州的桥梁作用,是大西南出海通道的桥头堡。近年来,隆林人大常委会紧扣万峰湖保护,在号召全县1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全面参与万峰湖治理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桂滇黔三省(区)三州(市)六县(市)协同立法工作。通过立足本地民族特色,协同立法,依靠法治思维方式,推进协同治理,推动万峰湖保护迈入法治化轨道,不仅保护好了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和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供给地,还凝聚了三省区数百万各族同胞同治一个湖、同饮一江水、同享一家亲的共同体意识,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法制保障。

编辑: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