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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林警方对4名违反禁火令行为人作出警告处罚

日期:2023-04-13 10:57:27 来源:隆林融媒体中心 作者:谭琇文  点击:0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自治县公安局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严格管控,但仍有部分群众违反禁火令。

4月11日,自治县公安局桠杈派出所查处4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陶某英、罗某妹、王某彩、杨某梅4名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处罚。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杜绝侥幸心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编辑:黄桦